何謂精彩內容?實現三大目標的創作心法

在內容行銷的領域裡,我們不斷地被告知要「創造精彩的內容」。但「精彩」的標準究竟是什麼?它是一個主觀的感受,還是一個可以被量化、被拆解的目標?如果我們無法清晰地定義它,就很難系統性地去創造它。

事實上,真正精彩的內容並非空中樓閣,它必須服務於明確的商業目標。本文將從最終的成果倒推,為您解析「精彩內容」必須實現的三大核心目標,以及達成這些目標的創作心法。

一、 精彩內容的三個最終目標

一篇內容的生命週期,從被使用者發現,到引導其行動,再到激發其分享,構成了一個完整的價值鏈。因此,我們可以從這三個層面來定義何謂精彩:

  1. 可被發現 (Findable)
    • 定義:這是內容價值的起點。如果您的內容無法被目標受眾在需要它的時候找到,那麼它再好也沒有意義。
    • 核心要素:這意味著內容必須聚焦在正確的關鍵字和使用者意圖上。您需要深入理解您的受眾在遇到問題時,會用什麼樣的詞語去搜尋,並創作出能夠精準回答這些問題的內容。
  2. 促進行動 (Actionable)
    • 定義:內容不能僅僅是被閱讀,它必須像一位優秀的銷售員或嚮導,能夠引導使用者完成某個特定的、對您的業務有益的下一步。
    • 核心要素:這個「行動」可以是多樣的,例如引導使用者購物、註冊電子報、留下評論,甚至是單純地瀏覽網站上的更多相關頁面。沒有行動呼籲的內容,就像一段沒有結論的對話,無法將流量轉化為價值。
  3. 值得分享 (Shareable)
    • 定義:這是內容影響力的最高境界。當內容的價值高到足以讓使用者願意賭上自己的社群聲譽,主動將其傳播給自己的朋友和同事時,它就擁有了病毒式傳播的潛力。
    • 核心要素:這要求內容不僅有用,更能激勵使用者,引發其情感共鳴(如喜悅、驚訝、認同感),促使他們在社群網絡上為您的品牌發聲。

二、 如何實現這些目標:倒推你的創作流程

知道了終點在哪裡,我們就可以倒推出一條清晰的創作路徑。以下三個心法能幫助您的內容同時具備「可被發現、促進行動、值得分享」的特質。

  1. 匹配受眾偏好,決定內容的載體
    • 您的內容是為誰而寫的?這個問題決定了您應該如何呈現資訊。例如:
      • 如果目標受眾是年長者:他們可能更習慣在桌上型電腦閱讀,偏好字體較大、版面簡潔的長篇文章。
      • 如果目標受眾是青少年:他們幾乎只使用手機,對短影音、資訊圖卡和充滿迷因的輕鬆語言反應更佳。
    • 根據受眾的設備使用習慣和閱讀偏好來設計內容,是確保內容能被他們輕鬆「發現」和「消化」的第一步。
  2. 提供明確的行動工具,降低參與門檻
    • 不要指望使用者會自己去尋找如何行動。您必須為他們鋪好路。
    • 為了「促進行動」:在內容的關鍵位置(如開頭、結尾、段落間)嵌入設計醒目、文案清晰的行動呼籲(Call-to-Action, CTA)按鈕,例如「立即下載免費指南」、「點此了解更多方案」。
    • 為了「值得分享」:在頁面上放置顯眼且易於使用的社群分享按鈕。讓使用者只需點擊一下,就能將您的精彩內容分享到Facebook、LinkedIn或Twitter。
  3. 與品牌目標保持一致,建立主題權威
    • 您創作的每一篇內容,都應該是您品牌故事的一部分,並與您的核心業務保持一致。這不僅能確保行動呼籲的相關性,更是建立品牌信任和內容可發現性的基石。
    • 一個絕佳的例子:一個教科書租賃網站,其核心業務是「教科書租賃」。
      • 它可以圍繞這個核心,擴展出相關的次要話題,例如撰寫關於「大學生如何省錢的50個技巧」、「期末考高效複習法」等文章。
      • 這些內容雖然不直接銷售產品,但它們精準地命中了目標受眾(大學生)的痛點,與品牌形象高度相符,並自然地將品牌定位為「幫助大學生解決問題」的專家。當內容建立起這種信任後,其中的行動呼籲(如「想省更多?試試我們的教科書租賃服務」)才會顯得自然且有說服力。

結論

精彩內容並非靈光乍現的產物,而是一個以終為始、精心設計的策略成果。在您下一次創作內容前,請先問自己這三個問題:它能被我的受眾發現嗎?它能引導他們做我希望他們做的事嗎?它好到讓他們願意為我宣傳嗎?當您能自信地回答「是」時,您就走在了通往真正「精彩」的正確道路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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